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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十雙眼睛盯着我。
有好奇,有鄙夷,有審視。
我嚇壞了,想往後縮。
但我媽的手死死地掐着我的肩膀,指甲幾乎嵌進我的肉裏。
之後,她雙手下滑,像前一天一樣,在我手裏塞了一顆大白兔奶糖。
“姜姜,你告訴媽媽,那天你去廠裏找爸爸,是不是看見他和那個阿姨去招待所了?”
昨天我看着媽媽期盼的眼神,和她手裏那顆誘人的糖果,雖然我根本沒去廠裏,還是鬼使神差地點了點頭。
“嗯。”
“他們幹什麼了?”我媽的眼睛亮得嚇人。
我想起電視裏看過的畫面,想起媽媽平時罵的那些話。
“他們......他們抱在一起,進了一個房間。”
我以爲這只是爲了哄媽媽開心,爲了那顆糖。
沒想到媽媽會讓我當着,這麼多人的面,再說一次。
媽媽的手越來越緊,眼神越來越熱切。我感覺喘不上氣,只想快點結束這一切。
終於,我大聲喊了出來:“我看見爸爸和琳琳阿姨去了招待所!他們抱在一起!”
轟——
人群炸了。
那個年代,作風問題是天大的事。
琳琳阿姨當時就癱坐在地上,臉色煞白,嘴唇哆嗦着,一句話都說不出來。
我爸沖過來想捂我的嘴,被幾個男工按住了。
“姜濤!你還是不是人!連孩子都看不下去了!”
唾沫星子淹沒了他們。
我媽抱着我痛哭流涕,贏得了所有人的同情。
那之後的事情,就像失控的火車。
琳琳阿姨被停職,被貼大字報,家門口被人潑糞。
老公跟她離了婚。她在廠裏待不下去,只能辭職回了老家農村。
聽說她父母覺得丟人,爲了彩禮,把她匆匆嫁給了一個死了老婆的屠夫。
那個屠夫喝醉了就打人。
而我爸,被撤了職,下放車間。
他想過離婚,想過一走了之。
但我媽帶着我,跪在他面前,拿着刀比在手腕上。
“姜濤,爲了孩子,你不能走。只要你肯改,我就原諒你。”
她成了聖人。
我爸看着年幼的我,看着“深情”的妻子,最終低下了頭。
他認了。
從那以後,他成了行屍走肉。
隨着年齡增長,我慢慢明白了當年的事意味着什麼。
愧疚像毒草一樣在我心裏瘋長。
十四歲那年。
我跟着表姐回老家,路過隔壁村。
我看見一個女人在河邊洗衣服。
她頭發枯黃,臉上帶着傷,一只手不太利索,洗得很吃力。
旁邊有個男人在罵罵咧咧,一腳踹在她背上,把她踹進了河裏。
女人掙扎着爬起來,不敢反抗,只是默默地流淚。
那是琳琳阿姨。
曾經那個穿着紅裙子,像百靈鳥一樣的琳琳阿姨。
那一刻,我躲在樹後,渾身發抖,牙齒咬得咯咯響。
是我。
是我害了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