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C-073,謊言實體化交互鏡面。狀態:邏輯核心崩潰,已休眠。處理建議:返廠重裝‘規則系統’,或直接銷毀。負責人:林竟(實習)。
**檔案編號:** B-114
**遺物名稱:** “被遺忘的玩伴”(The Forgotten Playmate)
**事件代號:** “竊影”(Shadow-Thief)
**整理負責人:** 林竟(實習)
**臨時搭檔:** 韓小月(外勤部第三行動小隊-突擊隊員)
**檔案整理日期:** 2023年10月27日
**【卷首語,由負責人林竟手書】**
*這是我的第二份正式任務報告。*
*我的臨時搭檔,韓小月隊員,是一個在行動中秉持着“能用腳踹開絕不用手推”、“能喊出來絕不低聲說”以及“行動計劃是什麼能吃嗎”三大原則的野蠻人。她的存在,本身就是對“秩序”二字的公開挑釁。與她共事的四十八小時裏,我記錄了她共計十七次違反《異管局外勤標準作業程序》,其中包括三項A級違規(如在勘查現場吃螺螄粉)。*
*我曾一度認爲,這份報告的最終結論,會是申請將她永久列入我的“拒絕合作名單”。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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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一、 事件概述**
自10月12日起,本市連續發生七起人口失蹤案。受害者信息如下:
1. 李維,男,34歲,自由程序員,社交平台無好友,外賣記錄顯示長期訂購單人套餐。
2. 陳珊珊,女,28歲,網文作者,筆下主角朋友遍天下,現實鄰居不知其姓名。
3. ……(後續五人信息略)
經側寫分析,所有受害者共同特征爲:社會關系淡薄,長期獨居,存在顯著的社交孤立傾向。市局刑偵部門已介入,但未發現任何強行侵入或搏鬥痕跡。唯一的共同異常點在於,所有受害者失蹤前最後出現的監控錄像中,都出現了與自身影子“交談”的詭異行爲。
10月25日,該系列案件被定性爲潛在的B級遺物事件,移交我局處理。本人林竟,與外勤部韓小月隊員,組成臨時調查小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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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二、 現場勘查記錄(節選)**
**時間:** 10月25日,14:30
**地點:** 受害者李維的公寓
**【錄音筆記錄-01】**
**韓小月:** “都讓開都讓開!異管局辦案!……嘿,小林子,發什麼呆呢,進去啊。”
**林竟:** “首先,請稱呼我的全名或代號,‘小林子’這個稱謂在任何官方文件裏都不具備合法性。其次,根據程序,我們應該等待技術科人員完成初步環境掃描,而不是像一頭闖進瓷器店的野牛一樣……”
**(一聲巨響,門鎖斷裂的聲音)**
**韓小月:** “搞定!技術科那幫書呆子磨嘰死了,等他們來,遺物都下崽了!跟上!”
**林竟:** (壓低聲音,幾乎是咬牙切齒)“……我會把這扇門的維修費,從你的任務獎金裏一分不差地扣掉。”
**【負責人林竟的現場筆記】**
公寓內部呈現出一種矛盾的整潔。所有物品都擺放得井井有條,但都是單人份。單人沙發,單人餐具,甚至連牙刷杯裏都只有一支牙刷。這是一個被主人精心維護的、孤獨的堡壘。
韓小月在屋裏翻箱倒櫃,試圖尋找暗格或日記,其行爲的破壞性不亞於一次小規模爆破。我則選擇檢查光源。根據監控錄像,影子是關鍵。
在臥室的床頭燈燈罩內側,我發現了異常。
那是一副用鉛筆畫的、非常稚嫩的簡筆畫。畫着兩個手牽手的小人,一個高,一個矮。旁邊用歪歪扭扭的字寫着:“我們,一起玩”。
筆跡很輕,只有在燈光亮起時,這幅畫的影子才會清晰地投射在牆上。
**【錄音筆記錄-02】**
**林竟:** “過來看看這個。”
**韓小月:** (嘴裏塞着薯片,含糊不清地)“發現啥了?……咦,這畫得跟鬼畫符似的,誰家熊孩子幹的?”
**林竟:** “李維沒有孩子,也沒有任何親戚來往。這幅畫不是他畫的,但也不是‘人’畫的。你看這筆觸,它不是由上至下的壓力,而是像……某種東西從紙張的纖維裏‘滲’出來的一樣。”
**韓小月:** “說人話。”
**林竟:** “這是‘概念’在物質世界的投影。遺物已經在這裏做過標記了。它在尋找玩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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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三、 關鍵證據分析**
**1. 證據編號:Audio-B114-01**
**證據描述:** 從受害者陳珊珊的電腦中恢復的音頻文件,命名爲“靈感”。經降噪處理後,背景噪音中存在以下微弱人聲。
**【音頻內容轉錄】**
“……你好啊……”
(約5秒靜默)
“你一個人嗎?寫了那麼多熱鬧的故事,可你還是一個人。”
(鍵盤敲擊聲暫停)
“他們都是假的,只有我是真的。”
“別寫了,陪我玩吧……我教你一個新遊戲,叫‘影子捉迷"藏’……”
“你來抓我呀……只要你走進影子裏,就能抓到我了……”
“來吧……來我的世界……這裏很安靜,只有我們倆……”
**【負責人林竟的初步分析報告】**
**遺物特性推演:**
1. **激活條件:** 強烈的、長期的“孤獨”情緒。遺物對這種情緒有極高的敏感度。
2. **媒介:** 影子。遺物似乎能將目標的影子作爲溝通渠道和進入其“領域”的入口。光線越暗,影子越清晰,其活性就越強。
3. **行爲模式:** 模仿“孩童玩伴”的行爲,通過低語、誘導,說服目標自願進入影子的世界。其核心訴求是“陪伴”。
4. **危險性評估:** 影子世界是一個規則未知的概念性亞空間。一旦進入,常規物理手段極有可能失效。失蹤者生還可能性低。
**結論:** 這是一個典型的B級寄生型、精神誘導型遺物。必須主動設置“誘餌”,在其進行“拖拽”的瞬間,使用“概念錨”將其從影子中強行剝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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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四、 行動日志**
**時間:** 10月26日,17:30(黃昏)
**地點:** 城南“希望”公園
**行動目標:** 使用誘餌,捕獲遺物“被遺忘的玩伴”。
**【行動前簡報錄音】**
**白部長(通訊):** “……誘餌目標已確定。劉小樂,男,八歲,一周前隨父母搬來本市,尚未在新學校交到朋友。根據心理評估,其‘孤獨指數’已達到7.3,是理想的誘餌。韓小月,你負責近身保護,在遺物顯現的瞬間,將‘G-7型概念錨’釘入它的影子核心。林竟,你在指揮車上監控所有數據,一旦能量波動超過閾值,立刻中止行動。”
**韓小月:** “收到!保證完成任務!”
**林竟:** “收到。另,白部長,我反對這次行動。使用一個八歲的孩子作爲誘餌,無論從倫理還是風險控制上,都極不合理。”
**林竟:** “我擔心的不是她的身手,而是她的腦子。”
**【行動視頻記錄文字描述】**
**17:45** - 夕陽西下,公園裏的光線迅速變暗。目標劉小樂正在沙坑裏獨自玩耍,他的影子被拉得很長。
**17:51** - 指揮車內,林竟面前的“概念波動探測儀”發出了輕微的蜂鳴。屏幕上,代表劉小樂的生命體征光點旁,出現了一個微弱的、不穩定的暗色光暈。
**17:53** - 劉小樂停止了玩沙,開始對着自己的影子小聲說話。韓小月僞裝成路人,坐在不遠處的長椅上,手已經按住了腰間的“概念錨”。
**17:55** - 異變突生。劉小樂的影子沒有像預想中那樣直接攻擊他,而是像活物一樣,突然扭曲、拉長,如同一條黑色的毒蛇,繞過了劉小樂,閃電般地射向了長椅上的韓小月!
**【指揮車錄音-緊急狀況】**
**林竟:** “不對!目標錯誤!韓小月,規避!它的目標是你!”
**韓小月:** “什麼?!”
**林竟:** (聲音因震驚而發緊)“該死!我忽略了變量!韓小月的個人檔案……她、她是在孤兒院長大的!她的‘孤獨指數’基礎值,比那個孩子高得多!這是一個陷阱!它一直在等一個更‘美味’的獵物!”
**(視頻中,那條黑色的影子已經纏住了韓小月的腳踝。她試圖掙脫,但那影子仿佛有千斤之力,將她死死地拖向地面。她腳下的水泥地,像一潭黑色的死水,泛起了漣漪。)**
**韓小月(通訊頻道傳來她混雜着電流聲的怒吼):** “操!這家夥……力氣好大!小林子!B計劃!”
**林竟:** “沒有B計劃!撐住!我讓‘鐵錘’他們立刻支援!”
**韓小月:** “來不及了!……喂,小林子,你這家夥……雖然龜毛又囉嗦……但是……”
**(她的聲音突然被一陣強烈的噪音吞沒。)**
**韓小月:** “……還挺可靠的……告訴老白,老娘的撫恤金,一分都不能少!”
**(視頻的最後一幀,是韓小月整個人被完全拖入了她自己的影子裏。那片影子在地面上劇烈地翻滾了一秒,然後徹底平復,仿佛什麼都沒發生過。公園的長椅上,只留下一個沒吃完的蘋果。)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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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五、 檔案附錄及後續處理建議**
**附錄A:韓小月個人檔案(節選)**
*姓名:韓小月*
*年齡:25*
*履歷:……7歲時因意外成爲孤兒,進入市第一孤兒院。18歲被異管局“青苗計劃”選中,進入訓練營……性格開朗,好與人交際,但深度心理評估顯示,其潛意識深處存在極高的“被遺棄創傷”和“存在性孤獨”。*
*評估等級:高風險易感體質。*
**【負責人林竟的最終批注】**
**事件狀態更新:**
臨時搭檔韓小月(ID: 735),已於黃昏17:57分,被B-114號遺物“被遺忘的玩伴”拖入概念性亞空間“影之國”。當前狀態:失聯。常規收容手段已宣告失敗。事件等級提升至B+。
**後續處理方案申請:**
本人林竟,正式向總部申請啓動“逆向追蹤協議”,單人進入亞空間“影之國”,執行救援及收容任務。
**申請理由:**
1. 韓小月作爲我局重要資產,攜帶關鍵設備“G-7型概念錨”,必須回收。
2. 作爲本次行動的負責人,我有責任處理因本人分析疏漏而導致的災難性後果。
3. 我的搭檔,必須由我親手帶回,進行後續的“整理歸檔”——無論是作爲一名歸隊的隊員,還是作爲一份陣亡報告的附件。